夫妻離婚,對房子的分割應該如何處理?
一、房子怎么分?
多數人認為房子登記在誰名下,就屬于誰,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;實際上不完全是這樣。
房子如果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會被平等分割,被認定為歸一方所有則一般不會參與到財產分割里。房子怎么分關鍵在于區分房子在法律上屬于誰。
二、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歸誰?
1、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,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,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;
2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,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,屬于登記權人的個人財產;登記在雙方名下,屬于共有,未做份額約定的,視為共同共有。
3、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,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,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三、夫妻出資購買的房子歸誰?
1、夫妻一方婚前,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,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房子歸登記一方,未還貸款為登記一方個人債務;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,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。
2、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,產權人登記為夫妻一方、夫妻雙方的都屬于夫妻共有。產權登記中有子女,則為夫妻雙方與子女共同所有。
3、登記在雙方名下的,視為共有。但是離婚離婚分割該房產時,出資一方可適當多分。
4、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、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,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,剩余未歸還的債務,為其個人債務。已付款項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,應當予以返還。
5、婚前以雙方共有的前提購買房屋、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
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6、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歸誰?
婚姻關系存續期間,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,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,歸產權登記人所有。購買房屋的出資,可作為共同債權所有。
四、離婚訴訟在房產分割上如何多分財產?
實際生活中還會遇到一方未經同意出賣房屋,雙方對房屋價值和歸屬存在爭議等問題,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重大利益。任何一個糾紛解決,要想讓自己占得先機,必須提前準備,在專業律師的指導,設計系統的解決方案,才可能實現期望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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